闪光存储器中的内容能以文件形式备份在电脑的硬盘上,并在需要时复原至电子琴存储器中。
-
选择电子琴存储器列表标签。
-
用数据类型选择框选择ALL USER DATA。
-
单击左箭头钮。
-
在出现的输入文件对话框上,键入要命名的文件名后单击OK钮。此时单击Cancel钮可以取消保存操作而不保存数据。
注
|
-
请注意,复原数据会将电子琴闪光存储器中既存的数据覆盖。如果要保留电子琴存储器中既存的数据,请在执行复原操作之前将其备份在电脑硬盘上。
|
-
选择电子琴存储器列表标签。
-
用数据类型选择框选择ALL USER DATA。
-
选择要复原其数据的文件。
-
单击右箭头钮。
如果您的的电子琴配备有存储卡槽,则可以从存储卡复原闪光存储器数据,复原用数据请事先从电脑硬盘复制到存储卡上。有关向存储卡复制数据的详细说明,请参阅“如何向存储卡或软盘复制数据”一节。
注
|
-
请注意,闪光存储器中的数据不能复制至软盘,因为闪光存储器数据的大小超出了软盘的存储容量。
|

|